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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61号)
浏览次数:1344 文章来源: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川煤集团公司、古叙煤田公司、嘉阳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52号)的要求和本通知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好宣传贯彻,谋划好全年工作。1月22日省政府王凤朝副省长在四川煤监局《关于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上批示指出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安全生产尤为重要,煤矿安全生产一直是四川生产安全中的重中之重。要求务必认真按照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落实,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严格按照煤矿压减产能相关要求严把质量、标准关,新年伊始就要保持高压态势,为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基础。各地要按照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王凤朝副省长的批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举措,狠抓落实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近期,各地要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5号)相关要求,采取多种有效的方式,做好中省文件要求的宣传贯彻,引导各煤矿企业既主动强化疫情防控,又合理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上,按程序和标准组织有序复工复产。

二、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按规定从严把握复工复产煤矿范围和恢复作业区域,做到有序复工复产,防止未经验收批准擅自组织恢复作业或复工复产。压紧压实责任,对存在“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的煤矿,要一律及时进行依法查处,防止非法违法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请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至所辖煤矿企业。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5号)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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