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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实招提升高危企业人员安全技能 取证后每年最多领3次职业培训补贴 |
浏览次数:1630 文章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
提高安全技能培训供给质量 ▶加强安全技能培训考核体系建设 ▶提升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能力 ▶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搭建高危企业安全技能培训网络平台 ▶完善培训考核标准和教材体系建设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四川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力争到2021年底,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并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培训范围方面,《方案》明确,高危企业是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覆盖全员,要将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培训范围,进行统一管理和培训,并对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出相关要求。 《方案》指出,四川省将主要从加强安全技能培训考核体系建设、重点提升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能力、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搭建高危企业安全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完善培训考核标准和教材体系建设等方面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培训供给质量。 如何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方案》要求,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中相关内容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细化有关资金补贴条件和具体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还可按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关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方案》要求,高危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高危企业开展安全技能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提取工伤预防费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 此外,《方案》还对强化组织领导、资金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监督检查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鲜圣 唐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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