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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省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的通知(川安办函〔2020〕53号)
浏览次数:2509 文章来源:宣传动员处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2016年以来,省安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活动,先后有90人被命名为全省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其中18人被授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此项评选活动为激发全省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传递安全发展正能量,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推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评选全省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活动。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评选范围包括: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和森林消防、建筑施工、民爆、化工、冶金、有色等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工作人员。评选标准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模范遵守工作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积极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勇于同安全生产“三违”行为作斗争,在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强模范带头作用;所在班组或基层单位近5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评选范围包括:全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安全管理的中层(含)以下人员,中小型企业主要负责人。评选标准为: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积极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善于研究和思考安全工作,改革创新安全管理的意识强,勇于探索实践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文化建设、采用安全新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所在单位近3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评选范围包括: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市(州)、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机构在编人员(乡科级及以下干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评选标准为: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求,模范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勇于探索实践安全监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主动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廉洁奉公,表现突出;所在辖区或行业系统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二、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市(州)推荐对象由本级安委会办公室统一推荐报送,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直接向省安办推荐。各市(州)推荐名额原则上各类不超过3名(成都市各类不超过5名),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推荐名额各类不超过2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推荐操作手、管理者名额分别不超过1名(推荐表格见附件)。已命名为全省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不再作为本次推荐对象。

(二)评选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上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组委会进行评审,确定各类入围候选人30名,通过应急管理厅公众微信号进行社会公众网络投票。组委会根据评选规则,按照投票结果及专家评审结果所占权重,评选出拟命名为全省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各10名(共30名),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最终命名对象。

(三)命名表扬(9月中旬)

省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命名表扬会,对10名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10名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10名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推荐获奖者参与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四)宣传推广(9月下旬开始)

组织主流媒体对获得命名表扬的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深入挖掘,并在主流报纸、电视、广播、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

三、组织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安办主办,省总工会、应急管理厅承办,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协办。

为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成立全省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评选组委会,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推进、协调、评选、宣传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评选公平。先进典型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简要事迹等。

(二)确保评选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结合各行业领域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综合确定推荐对象,切实把群众普遍认同的安全生产先进人物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干部职工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广大群众对评选活动的监督。

(三)确保激励鼓劲。评选对象要坚持向安全生产工作一线和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倾斜,通过评选活动充分激励基层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级部门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不参加评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副县(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四)确保工作效率。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推荐材料整理报送工作,推荐表要双面打印,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真实感人。需要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四川省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安全监管者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个人简介及简要事迹材料(300字)、综合事迹材料(2000字)、标准照(红底电子照片)。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至省组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电子文档及时发到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将视为放弃参与。

联 系 人:李学良联系电话:028-63858292

电子邮箱:261014465qq.com邮编:610094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201号,应急管理厅宣传动员处


附件:四川省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推荐审批表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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